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党校工作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08浏览次数:11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校建设,切实贯彻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校在党员教育和培训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党校制定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进行形势任务、方针政策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积极开展理论教育和研究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骨干队伍。
  二、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党校是我校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设在党委宣传部。为保证党校工作健康、有序、顺利的进行,党校校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兼任,副校长由宣传部长兼任,具体负责党校教务工作,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校的工作部署,围绕一定时期理论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理论培训计划,并对党校的日常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培训对象和办学形式
我校党校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
根据形势发展和学校的工作需要,由党委宣传部制定学习计划对广大教师和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培训,培训以讲座和分组讨论、网上党校的形式进行。教学时间为 40学时。学习期满,对学员进行考试,填写《党校学员学习考核表》,对于考试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对于学校干部,中层正职每年轮训一次,中层副职和党支部书记每2年轮训一次,提拔到科级岗位的干部,上岗前半年之内须进行上岗培训。
  四、师资队伍和教学工作
为保证党校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党校教师由校级领导、组织、宣传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并不定期的邀请市有关党政领导及理论专家为学员开设讲座,从而更好的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
党校教师不仅要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还应具备很高的政治素养。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与党中央在政治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对时代发展的政治敏感,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以科学的态度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问题;学风严谨,勤奋工作,有敬业精神。党校教师可以按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按本人原专业职务系列评聘。党校兼职教师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在党校的教学工作量可计算在内。
党校开设的课程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同时开设一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现代科学技术、法律等方面的课程。教学中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提高学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使学员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党校每期的培训要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教学要求及阅读书目做出具体规定。此外,在学期结束后,要对教学工作进行及时的总结。
党校教学要注重讲授和研讨相结合,每个专题结束后,要组织学员进行分组讨论,通过交流,增加对相关问题的认识。课堂教学要改革创新,灵活多样,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另外,党校还应组织学员参加不同形式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学员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和变化,把握我国改革开放和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五、领导体制和保障措施
党校是我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党校负责人要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另一方面,党委要根据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一个时期党委工作的中心工作,对党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党校工作,研究并解决党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党校各项教育任务的落实。指导和协调党委各部门,对培训工作做出规划,落实到人,增强培训的计划性和有效性。
党校工作要坚持从严治校的方针,加强教学和学员的管理。做到教学工作制度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教研活动制度、考核制度、干部理论学习建档制度,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办学质量。
学校为党校提供固定的教学场所,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图书及办公设备。把党校工作所需的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党校经费包括:学校基本教学设施经费、教学业务经费、理论教育经费、科学研究经费、考察经费、图书资料经费、教师进修经费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适当增加经费投入,促进党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