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我校宣传横幅、海报、讲座、论坛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张贴悬挂宣传横幅、海报,均需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横幅、海报悬挂登记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宣传部、保卫处审核登记备案。
二、各学院、部门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均需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宣传部审核登记备案。
三、各学院、部门组织师生到校外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应做好相关活动组织管理工作。凡人数规模到20人及以上,均需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审批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宣传部审核登记备案。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