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各网站和新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2-03-02浏览次数:267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新闻宣传工作和校园新媒体建设,加强对各网站和新媒体网络平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各党总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各学院、部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风险问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阵地管理

各学院、部门所属网站、新媒体必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站和新媒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到采编、校对、审核发布责任到人,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切实把好思想政治关;要与时俱进,重视好、利用好、赋能好网络宣传阵地,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1. 各学院、部门要对所属新媒体以及师生以学校、校内各学院(部门)、学生社团、师生组织等名义注册命名的新媒体平台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表白墙、抖音、B站、贴吧等。

2.各学院、部门要对所属网站、新媒体已经发布的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在宣传内容中出现涉意识形态表述不当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立行立改。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我校校名、校徽等标识注册命名的新媒体账号要责令其暂停使用并限期整改,并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力。

3. 各学院、部门对正常使用中的新媒体账号,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媒体、自媒体账号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对近一个月内无更新、计划不再使用、或认为有必要关停的新媒体账号,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并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各学院、部门请于2022年3月9日下班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盖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何忠祥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5401957@qq.com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媒体、自媒体账号信息采集表》

附件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