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师生主动参与网络文明建设,共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打造网络育人阵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生网络文明公约》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发布网络言论和信息应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导向正确。
二、不发布、不传播危害党和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有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论。
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崇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四、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工作、学习、生活的关系,自觉以工作、学习为重,善于利用网络资源提升自身素质,怡情怡趣,张弛有度,反对长时间沉迷于网络世界,反对沉迷于网络游戏、网聊。
五、自觉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害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社会公德,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
六、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七、规范微信、微博、QQ空间、抖音等网络交流平台及QQ群、微信群等群组的使用和管理,发布信息要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传递正能量,文明有礼,注重实效,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育人环境。
八、不发布、不传播黄、赌、毒、暴力信息,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信息。不组建、不参加与宗教有关的群组,不发布、不传播与宗教有关的信息;不组建、不参加超大型群组,不发布不传播内部资料和涉密信息;不发布、不传播有损学校形象、危害学校安全和谐稳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