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月度例会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38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理论学习要求,推动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工作交流,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改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9月28日上午,我校在玖兴楼B108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月度例会。校党委书记杨浩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刘长虹、纪委书记房玥婷出席会议,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以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刘长虹主持。

会上,杨浩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五查五看、双化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着重就党员发展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一份责任”。各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发展党员标准,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硬核”考察内容;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党员发展流程“层层知,人人懂,项项清”,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要抓实理论武装,做好“两项培训”。各总支、支部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的重点,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并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师生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三要严把“三个关口”,严防“三个发生”。各总支、支部要严把“入口关”,严防“党员失联情况发生”;严把“过程关”,严防“材料缺失情况发生”;严把“管理关”,严防“违规违纪情况发生”。要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实时跟踪考察,层层把关党员发展材料,组织党员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师生自律意识、法纪观念、道德素养。

会上,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朱建国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校机关党总支书记兼团委书记赵昕解读了党员发展工作的阶段步骤规范要求,海洋港口学院党总支书记许苗堂、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韩雨蒙分别代表党总支、党支部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