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1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10

2023920日是全国第 21 公民道德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第21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连文明办〔2023〕27 号)文件精神,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大力提升师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质,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和道德氛围。

二、活动时间

9月20日至9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活动。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先进事迹、“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标语、公民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等(公益广告库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fpq_W894eQcxfxz9JoVzQ?pwd=1234 提取码:1234)。

(二)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教育活动。各党总支通过主题宣讲、展览展示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文明新风,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以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劳动美” 社会实践等活动为载体,促进学生行为习惯、个性品质和思想道

德素质的提高。

(三)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各党总支要依托新时

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组织开展理论宣讲、科学普及、文化文艺、移风易俗等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走上广场街头、走进乡村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扶贫帮困、文明倡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载体,积极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创新形式载体,利用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广泛吸引师生参与,切实履行责任义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媒体媒介,生动反映活动的进展成效,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活动关注度,增强宣传聚合效应,努力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请各党总支于9月27日前将活动总结以图文形式报送至279870643@qq.com,联系人:李妍(220926)。

 

                      党委宣传部

                        2023年9月20日